各部门:
接自贡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强我市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我市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人才保障,根据《自贡市杰出哲学社会科学人才评选奖励办法(试行)》(自委办〔2007〕106号)文件精神,现将开展第二届自贡市杰出哲学社会科学人才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在自贡市行政区域内各领域中从事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体育、卫生、新闻、出版发行、法律、金融、管理、统计、会计、审计、旅游、图书、档案等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研究和普及工作,对自贡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作出杰出贡献,学术水平达省内先进水平或市内领先水平的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含离退休人员)。不包括在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等项目中仅从事组织协调工作的领导和从事辅助服务的工作人员。已评为自贡市杰出哲学社会科学人才的人员不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自贡市杰出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积极开展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普及工作,开拓创新,遵纪守法,职业道德良好,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全国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主研人员。
2.获得省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或国家部委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以上(含2项)的主研人员。
3.获得市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或省级部门一等奖的主研人员。
4.主持并完成国家部委1项或省政府2项以上(含2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主研人员。
5.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在省内、市内享有较高声誉,为自贡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作出突出贡献,为自贡市赢得重大荣誉的主研人员。
6.为解决自贡市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和实践措施,被市委、市政府采纳并获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主研人员。
三、申报程序
申报人根据评选条件于
科技(产业)处根据评选范围和条件对申报推荐对象进行初评,并向自贡市社科联推荐符合条件的初评人选。
四、评选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杰出哲学社会科学人才评选工作,把评选杰出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工作做为加强社科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来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合理安排,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杰出哲学社会科学人才推荐评选工作。
2.严格程序,确保质量。各部门在严格按照《自贡市杰出哲学社会科学人才评选奖励办法》的要求,认真开展杰出哲学社会科学人才评选工作,要对上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保评选质量。
3.规范材料,及时上报。各申报人于
联 系 人:朱渝 刘伟军
联系电话:5505838
科技(产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