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报销2011年学生门诊药品费的通知

文字:admin来源:四川理工学院后勤管理处发布时间:2011-06-09 字号: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大学生门诊医疗费统筹基金管理办法》川理工〔201078号文件精神,2011年学生门诊医疗费实行集中报帐,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销人员及范围:参加了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同学。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所发生的门诊药品费、治疗及相关检查费。

二、报帐时间:汇东、营盘校区; 2011613-17,黄岭校区; 2011615-16

三、报账地点:汇东、营盘校区:汇东行政办公楼410(后勤管理处卫生科办公室),黄岭校区:黄岭校区综合楼217(后管处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报账时请带好医保证、门诊费发票、门诊处方、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本年度617日以后在定点医院发生的门诊医疗费于201112月报销。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附:《大学生门诊医疗费统筹基金管理办法》在后勤管理处主页上查询。

四川理工学院后勤管理处           

 201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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