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于2019年12月31日发布了《四川轻化工大学2020年招聘非事业单位编制辅导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后因新冠肺炎疫情,于2020年2月27日发布了《四川轻化工大学2020年招聘非事业单位编制辅导员补充公告》,将我校《招聘公告》中原定于2020年3月12日进行的笔试缴费及随后陆续进行的笔试、现场资格复审和面试延迟。现根据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和学校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对这项工作做以下调整,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取消笔试。
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并根据上级及我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要求,特别是考虑到目前开展现场笔试存在一定风险,现取消原“招聘公告”中的笔试环节。
二、取消面试资格审查比例限制。
因学校取消了原“招聘公告”中的笔试环节,现取消原“招聘公告”中“根据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及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的比例限制。
三、将现场招聘的其他环节调整为网络招聘,具体如下:
(一)将现场资格复审调整为网络资格复审。
1.网络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6月8日8:30-6月10日17:30。
请此前已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者(登陆“四川轻化工大学官网”查看,查询网址为:http://www.suse.edu.cn/p/10/?StId=st_app_news_i_x637200641550947055),在上述规定期间内,将相关资格复审材料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确保材料内容清晰)打包压缩后以“应聘者姓名+岗位编码”命名,通过邮件方式发送至zhaopin2020@suse.edu.cn。
2.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①《四川轻化工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非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应聘者已在网上报名时填写并上传。请用A4纸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请在承诺人签名处手写签名);
②应聘者本人身份证;
③应聘者本人学位证、毕业证或相关证明学历学位及专业的材料,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学生证、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④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
⑤其他与应聘资格相关的证明材料。
逾期未提供者视为放弃应聘资格。应聘者提交的信息和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3.网络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名单公告:2020年6月12日20:00前。
(二)将现场面试调整为网络视频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网络视频的形式进行。
2.面试内容:辅导员岗位面试采用综合面试。
(三)将现场心理测试调整为网络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将于指定时间段进行,心理测试网络路径及须知另行公告。心理测评结果将作为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该结果将不对外公布,严格为应聘者保密。
四、将集中体检调整为个人自行体检。
应聘人员自行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要求及须知另行公布),并于指定时间(另行通知)前反馈体检结果。
★面试具体要求届时与网络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名单一并公告。
五、其他要求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四川轻化工大学官网上公告。因应聘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二)请应聘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如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三)对应聘者在任何一个环节(含受聘后)弄虚作假的,经查证属实的,学校有权对受聘者作出相应处理。
六、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813-5505958(四川轻化工大学人事处)
监督电话:0813-5505625(四川轻化工大学纪委办公室)
特此公告。
四川轻化工大学人事处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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