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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两项国家级团体标准获批发布并予实施

文字:杨雪萍 复核:罗毅来源:四川轻化工大学发布时间:2024-03-13 字号:

学校两项国家级团体标准获批发布并予实施 近日,由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和中国技术经济学会联合发布的“质量分级及‘领跑者’评价要求 自吸式旋转曝气机”“质量分级及‘领跑者’评价要求供气式曝气机”两项国家一级行业协会和学会的团体标准准予实施。我校作为标准制定第二单位带领我校教师领办创办的科技型公司共同完成了标准的创建编制工作。

曝气机作为污水处理能耗较高的设备,长期制约我国污水处理厂的“双碳”战略发展目标,两项标准的制定将积极指导设备生产制造企业通过创新研发及时更新迭代,引导到市场选择节能、高效、稳定的曝气设备,对污水处理厂的节能运行有着重大的意义,对我国推进污水处理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我校化学工程学院绿色化工与废物资源化协同创新团队作为全国循环经济工程实验室和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核心团队,长期从事“气液固”三废安全处置及资源化利用研发工作,特别是在高盐难降解废水、特种废水安全处置等方面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学校因此成为唯一一家受邀参加标准起草、制定工作的高等院校。

 “质量分级及‘领跑者’评价要求”是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起,“领跑者”评价团体标准,明确了同类可比的产品或服务覆盖的类别和范围,比对分析国际国内先进技术指标和产业发展状况,通过指标的分等分级将不同行业的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水平划分为三级,一级为标杆“领跑者”水平,二级为行业的平均水平,三级为目前国行标要求的水平。企业通过对标“领跑者”标准,可以清楚地评估出本企业产品或服务质量处于的行业水平位置,可以有效找到差距和改进的方向,推动企业从跟跑到并跑再到领跑,促进行业全面提升质量,扩大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有效提升市场主体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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