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根据《四川轻化工大学修缮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为做好学校专项维修工程工作,请各部门将2023年度拟实施的专项维修(改造)项目名称、项目地点、项目必要性及申报部门方案填入《四川轻化工大学专项维修工程申请表》(详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于2022年6月30日前通过OA发送给后勤基建处谢燕同志。由后勤基建处汇总后,踏勘现场,商定方案,为项目进入专项维修项目库做准备。未进入专项维修库的项目原则上2023年不安排实施。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后勤基建处、后勤服务总公司
2022年5月31日
附件1:附件 四川轻化工大学专项维修工程申请表.doc (0.02M)[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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