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教师函〔2020〕5 号)等文件精神和《四川轻化工大学2021年上半年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办法》。经研究生本人申请、学院资格审核、研究生部复核,我校有14名研究生符合申请条件,通过资格审核。
现将通过审核的研究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月5日至10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纪委办公室(电话:0813-5505625)或研究生部(电话:0813-5505851)实名反映。
四川轻化工大学2021届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申请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公示名单.xlsx
研究生部
2021年03月05日
附件1:四川轻化工大学2021届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申请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公示名单.xlsx (0.01M)[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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