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理后勤管理有限公司拟对学校汇东校区A区自助打印机服务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满足资格要求,能独立完成竞标文件中所涉及内容的服务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投标人)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以选定竞标单位(或个人)承担项目的管理服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CL2021-001
二、项目名称:四川川理后勤管理有限公司汇东校区A区自助打印机服务管理项目
三、招标项目概况:
(一)竞标项目基本情况表
项目基本情况表 | ||||||||||||
编号 | 校区 | 校内/外 | 坐落地址 | 所在楼层 | 数量 | 面积 | 管理服务费底价(元/年) | 经营项目 | 原经营项目 | 项目管理服务保证金 | 管理服务费缴纳方式 | 管理服务期限 |
1 | 汇东校区A区 | 校内 | 见招标文件 | 1 | 12台 | 每台面积不超过1.5平米 | 30600 | 自助打印机 | 自助打印机 | 10000 | 按年缴纳后使用 | 2021.03.01至2024.2.29 |
备注:自助打印机,禁止通过机器投放宣传、广告等。 |
(二)竞标办法及确定竞标人原则
1、竞标按年服务管理费进行密封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不得低于附件中服务管理费底价。
2、确定竞标人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以投标报价高者确定中标人;
(2)在同等条件下,原中标方享有优先使用权;
(3)竞价方式:多轮次报价。当投标报价高者相同,不属原项目服务中标单位(个人)时,由招标报价相同的高者进行下一轮次报价(下一轮次报价不得低于上轮次报价),直至确定出中标人止。
(三)项目服务管理期限及其他
1、项目服务管理期限:三年。
2、报价方式:按项目服务管理费进行现场密封报价。投标人填写报价的同时,须注明经营项目,否则取消投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项目服务管理期间水、电、气、物业等费用由中标人另计自付。
4、投标人必须遵守报价规则,不得相互串通围标串标,否则取消投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成交人需在公示期后及时签订合同,超过相关规定不签订合同者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再退还。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凡报名参加投标的对象必须是年满18周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个人或工商部门注册资质并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单位或组织,无不良记录。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若投标人属本次招标所涉原项目服务中标单位(个人),且原协议已超期,投标人在招投标前须对超期部分按中标协议服务管理费价格进行补交,并做出书面承诺,承诺若在本次招标中中标,对超期项目服务管理费按新中标价进行计算补齐差额并签协议,方可准予此次投标报名。
(四)成交人须自行及时办理开业前所需的各项资质,待资质办理完备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否则,所有责任由成交人承担。
(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授权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报名方式、时间及资料提供
(一)提供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可以提前填写《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在获取投标文件时交于报名处。
(三)报名时间:2021年01月27日至2021年02月01日止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星期六、星期日除外)
(四)报名地点:四川理工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业务部(四川轻化工大学第五实训楼17楼)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以及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02月02日下午14:30。
(二)开标地点:四川轻化工大学汇东校区A区(汇南校区)第五实训楼17楼会议室。
七、报价资料递交及保证金
(一)报价资料递交方式:竞标现场递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资料将被拒绝。
(二)报价资料递交地点:四川轻化工大学汇南校区第五实训楼会议室。
(三)保证金:各投标方递交报价资料,同时现场按每个包人民币贰仟元整收取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须自行用信封密封并写上单位或个人名称)。
1、中标的投标人签定合同后保证金无息退还。
2、投标未成交者招投标结束当场退还。
3、中标名额不得转让他人,中标者无故不签订合同即视为自动放弃,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六、本次招标最终解释权为四川川理后勤管理有限公司。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川理后勤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轻化工大学汇东校区A区(汇南校区)第五实训楼17楼
联系人:左老师、喻老师
联系电话;0813-5505584
四川川理后勤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