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川财规【2018】17号)文件规定,校内成立评价小组,按规定程序对备选银行进行综合评分,报校长办公会集体决策,按照评分结果择优选择。现将2020年第26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的外币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进行公示如下:
选择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分行为我校外币存款账户开户银行。
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14-22日。在此期间内,如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纪委办公室(电话:0813-5505625)实名反映。
四川轻化工大学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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