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继续开展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613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继续开展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614号),学校组织了相应的申报工作。经学院推荐,学校评审,决定推荐“化学实验教学中心”等参加省级评选,现将名单向全校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1年1月6日起至1月8日止。公示期内,如对立项项目有异议,请用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5505833)、纪委办公室(5505625)反映。
附件: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名单.docx
教务处
2021年1月6日
附件1:附件: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名单.docx (0.01M)[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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