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四川轻化工大学关于2020--2021学年研究生助学金评</>定结果的公示

文字:研究生部来源:四川轻化工大学发布时间:2020-10-15 字号: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和四川轻化工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的通知》(川轻化〔2019〕197号文件中关于研究生助学金的相关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各学院评议、公示,审核,评选出1524名研究生获得2020--2021学年研究生助学金,现将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1日止。在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书面形式实事求是的向学校监察处、研究生部反映,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监察处:0813-5505625

研究生部: 0813-5505851

附件:四川轻化工大学2020--2021学研究生助学金公示名单

研究生部

2020年10月15






 

四川轻化工大学2020--2021学研究生助学金公示名单.xls


 

附件1:四川轻化工大学2020--2021学研究生助学金公示名单.xls  (0.25M)[下载]
上一篇:下一篇:
最新信息
热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