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规范教职工机动车车辆进入校园的通知

文字:武装保卫部(处)来源:四川轻化工大学发布时间:2020-09-11 字号:

关于规范教职工机动车车辆进入校园的通知

 

全校教职员工:

当前,创文工作已经进入最关键的攻坚突破、决战决胜阶段,全校上下务必坚定信心决心,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切实扛责担当。

近期,武装保卫部(处)在进行校园车辆管理巡逻时发现有机动车辆在校园内乱停乱放,但许多车辆没有进行注册登记,无法联系车主。主要原因是前期为方便教职员工,未录入校园门禁系统的车辆由教职工出示工作证、饭卡等即可通行;在近段时间进行车辆查询中发现,有个别教师甚至将自己的工作证借给学生使用,让学生开车随意进出校园。为此,造成许多教职员工未到保卫处办理机动车辆注册登记,导致部分乱停乱放的车辆因未录入系统而无法联系车主挪车,上述行为已严重影响校园环境,给创文工作带来极大影响。

为规范管理,创建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从2020年9月14日起,没有录入系统的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教职工机动车车辆进入校园必须到武装保卫处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录入系统。

一、校外车辆严格按照川理工〔2017〕9号《四川理工学院校园机动车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二、保卫部(处)负责办理机动车入校注册登记手续(宜宾校区根据车辆注册登记发放出入证,没有办理出入证的车辆不得进入校园)。由于校内车位有限每位教职工限办一辆机动车注册登记

三、教职工办理注册登记时,车辆的车主须是教职工本人,车主非本人,也仅限于夫妻、父母、子女关系,教职工注册登记非本人的车辆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配偶的车辆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

2、若是父母、子女的车辆,需提供公安机关或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

四、为严肃纪律,教职工车辆未办理登记又要强行进校,有辱骂工作人员、冲闸或堵塞校门行为的,我处将根据校门口监控采集的图像资料报送学校相关部门,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武装保卫部(处)

2020年9月11日

 

 

上一篇:下一篇:
最新信息
热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