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宜宾上班交通车运行及报销模式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学校宜宾校区运行以来,自贡校区到宜宾校区交通车往返由第三方运输公司承运,教职工凭票报销本人差旅费。为简化报销手续,提高服务,经学校研究决定,调整学校交通车的运行及报销模式,具体如下:
一、订票方式
(一)在编在职及享受在编在职待遇的教职工
从2020年8月3日起试行,2020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学校在编在职及享受在编在职待遇的教职工到宜宾校区上班在“川轻化后勤”微信公众号订票(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不再使用原翔宇公众号现金购票方式。新订票方式无需支付车费,由学校与承运单位统一结算车费,扣减部门宜宾差费预算。
(二)学校招聘及临聘员工
学校招聘及临聘员工到宜宾校区上班按原方式自行购票(翔宇公众号),凭自贡到宜宾往返车票据实报销车费及差旅费补助。
二、订、退票时间
每天6:00-17:00,可以预定后续三天的车票并办理退票;每天19:00以后根据实际订票数开放余票预约、不能退票。
三、报销方式
(一)在编在职及享受在编在职待遇的教职工
车费由学校统一支付给第三方承运单位,差旅费补贴由各部门统一按月报销结算。
(二)学校招聘及临聘员工
学校招聘及临聘员工采用原报销方式不变。
四、其他
(一)请各学院、各部门详细核对本学院、本部门的人员信息(附件2),有人员变动时学院或部门及时通知后勤一卡通中心修改人员信息,以保证各学院或部门车费结算的准确性。
(二)请教职工根据实际需求预约,如有订票未乘车且未退票发生的车费由教职工自理。未通过后勤微信公众号订票乘车,自行往返自贡、宜宾不报销城市间交通费。
(三)科研活动宜宾出差按原购买渠道(翔宇公众号)自行购买车票,凭票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及计发伙食补助费、公杂费。
(四)咨询电话:计财处,毛老师,13778500427(6291);后勤管理处,许老师,13990042599(6575)。
计财处
后勤管理处 后勤服务总公司
2020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