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建设节约型校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修正)》及《自贡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等法规,我校于近期制定《四川轻化工大学能源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下发到学校各部门。
根据“管理办法”,学校建立能源管理领导小组、能源管理部门(后勤管理处)、能源使用单位三级管理体系,实行能源分级管理。学校能源管理领导小组代表学校负责全校能源宏观管理,编制学校能源管理办法和制定学校年度能源管理目标。领导小组组长为分管后勤校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包括行政办公室、审计处、计财处、教务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保卫处、基建处、后勤管理处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后勤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由后勤管理处处长兼任。学校与能源管理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的奖励和处罚,实行节奖超罚。能源管理部门根据条件,逐步建立能源二级部门能源管理与考核体系。为鼓励节约,学校从能源费指标的 结余中划出一定比例,用于对能源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奖励。
后勤管理处负责人表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管理办法”的施行将进一步建设学校能源管理体系,进一步构建校园节能监管平台。同时,通过制度层面多途径宣传教育,浓厚校园节约氛围,在思想上树立勤俭节约、勤俭办学的意识,使绿色理念深入人心。
对于“管理办法”的出台,同学们也发表了自己的意见。人文学院广电2018级2班王颖同学说,“金山银山,不如绿水青山”,我校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管理办法”有利于培养大学生的能源节约意识与社会意识。我们每一个大学生都应该积极配合学校的工作。
大学生记者团团长郎伟翔表示,节约能源是当今世界一种重要的社会意识,是指尽可能的减少能源的消耗、增加能源的利用率的一系列行为。作为新时代的中国新青年,作为四川轻化工大学的一份子,我们不应当只把“节约能源”挂在嘴边上,我们应当从平时的生活中做起,从生活中的小事,一点一滴的做起,为节约能源做出属于自己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