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自贡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统筹管理试行办法》自人社〔2011〕155号、学校关于《大学生城镇居民医保门诊报销管理办法》川理工〔2012〕106号文件精神,2015—2016学年度学生门诊医疗费实行集中报帐,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销人员及范围:参加了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同学。在自贡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所发生的门诊药品费、治疗及相关检查费。
二、报帐时间:汇东、营盘校区; 2016年5月30-6月3日。黄岭校区; 2016年6月1日(星期三)、6月2日(星期四)两天,中午不休息。
三、报账地点:汇东校区:汇东行政办公楼410(后勤管理处卫生科办公室),营盘校区:营盘校区卫生所(营盘校区教育超市二楼),黄岭校区:黄岭校区卫生所一楼。
四、注意事项:报账时请带好医保证、门诊费发票、门诊处方等相关资料。由于计财处不再现金报账,请带好本人自贡市农业银行账号原件或复印件。本年度6月3日以后在定点医院发生的门诊医疗费于2016年12月报销。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后勤管理处 后勤服务总公司
2016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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