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
经党校研究,决定举办第二十四期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主要培训年满18周岁的、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优秀入党积极分子。学生按照非毕业班人数的5%-7%推荐,教职工不限制名额。各党总支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认真做好学员的推选审定工作,学生学员按照由团支部推荐,经辅导员同意,学生党支部初审,各党总支审定的推荐方式产生。教职工学员由各党总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送培。
(二)预备党员培训班
主要培训吸收为预备党员后没有进入党校培训的所有预备党员。
二、培训内容与目的
主要组织入党积极分子认真学习马列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认真学习新党章、党史;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及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通过学习培训,使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明确入党目的。
主要组织预备党员进一步增强党性修养,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理论,增强对党的认识,提高自身素质,切实履行党员的权利与义务,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培训时间与形式
培训时间初步确定从本学期第6周开始。培训采取学员自学、课堂授课、课后讨论等学习方式。
四、考试与结业
入党积极分子班考核采取结业考试与平时考核相结合。考核满分为100,结业考试成绩占70%,平时考核占30%(出勤10%,讨论10%,课程体会10%)。考核合格者,由党校颁发结业证书。
党员班对出勤、讨论、课程体会等方面进行考核(出勤30%,讨论30%,课程体会40%)。考核合格者,由党校颁发结业证书。
五、组织与管理
(一)学习期间学员一般不得请假,确因公、因病、因事需要请假者,学生须经所在党总支签署意见,教工须经所在部门领导签署意见,报党校审查同意方可请假。
(二)学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培训资格或者不予结业:
1.缺席两次以上(含两次)、无故旷课一次、考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以结业;
2.党校结业考试过程中违纪;
3.学习期间因违纪受到学校或所在学院纪律处分;
4.因其他不良行为造成恶劣影响。
六、具体要求
(一)各党总支在开班前对学员进行一次入党动机教育和学习动员,要求学员提高认识,明确进党校学习的目的和意义,珍惜学习机会,以严肃认真的态度积极参加学习。
(二)党总支需选派责任心强、组织管理能力强的教师担任班主任。集中培训期间,学员须提前15分钟到教室,各班主任应组织学员有序入座,并做好考勤、维持课堂纪律工作,课后抽查听课笔记。
(三)组织2次以上专题讨论,并做好记录,每位学员必须提交发言提纲。
(四)每位学员要根据本次党校学习情况,联系自身思想认识,撰写一篇课程体会(1000字左右)。
(五)请党总支于2015年9月22日前将参加本期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报名汇总表、预备党员培训班报名汇总表电子文档发至党校办公室(组织部谢晓辉)。党校办公室:汇东校区行政中心503#;联系电话:5505813。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总支第24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报名汇总表
中共四川理工学院委员会党校
2015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