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我校2016年“挑战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挑战杯”四川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预选赛的通知

文字:admin来源:共青团四川理工学院委员会 学生工作部(处)发布时间:2015-06-19 字号: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中央有关指示精神,适应大学生创业发展的形势需要,吸引我校大学生参与创新创业,推动我校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的蓬勃发展,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挑战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挑战杯”四川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预选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宗旨

培养创新意识、启迪创意思维、提升创造能力、造就创业人才。

二、 竞赛的要求

1、凡是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专科生、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可参加全部3项主体赛事;毕业5年以内(时间截至举办大赛终审决赛的当年7月1日)的专科生、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可代表原所在学院参加创业实践挑战赛。

2、集体作品项目一般不超过6人。

3、参赛者可以同时参加多个项目,但最多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负责人。

4、作品中不得出现作者和指导老师的相关信息。

5、作品格式规范详见附件2。

6、2016年创新创业大赛下设3项主体赛事: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

其中,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公益创业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7、为保证作品质量,请各学院首先对收到的作品进行初选,参照省级竞赛要求,结合我校各学院学生人数情况,特对作品上报数量(含已立项项目数量)作以下安排:

(1)学院学生人数在3000人以下的上报作品原则上不超过20份;

(2)学院学生人数在3000人以上(含3000人)的上报作品原则上不超过25份;

(3)学院学生人数按所在校区实际人数统计(各学院在黄岭校区的学生归入黄岭校区,不作重复统计);

(4)参加并通过“挑战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立项的项目必须参加此次大赛,项目数量计入所在学院申报总数量。

三、竞赛的程序

即日起参赛学生到校团委网站下载申报书(附件1)样本,按要求进行填写(创新创业设计大赛下设3项主体赛事:“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请参赛者根据项目情况填写相应的申报书)。

各二级学院将筛选后的作品、申报书(附件1)以及各学院作品汇总表(附件3)于2015年11月15日前通过OA报送至校团委李强,并将申报书及汇总表按要求打印签字后交行政楼210(左)。

学校将按全国竞赛规定对申报作品及作者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对学生申报作品进行评审。评定等次后,进行表彰奖励。

四、竞赛的评定与奖励

学校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认真评议、投票,评选出一、二、三等奖,依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



附件1:挑战杯作品申报书

附件2:挑战杯作品格式规范

附件3:作品汇总表


注:附件1—3请在团委网站资源下载栏下载



共青团四川理工学院委员会

学生工作部(处)

2015年6月15日



上一篇:下一篇:
最新信息
热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