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四川理工学院关于开展专职科研岗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

文字:admin来源:人事处、科技处发布时间:2014-12-31 字号:

学校各部门:

为促进我校专职科研队伍建设,打破专业技术职务身份限制,加强重点科研平台建设,提升学校科研实力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建设能力,根据《四川理工学院专职科研岗位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理工[2014]172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专职科研岗岗位聘用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本轮专职科研岗的岗位数在满足川理工[2014]172号文件规定的前提下不设指标限制,其中A岗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B岗、C岗只面向校内招聘,凡是满足条件者均可申报。

二、岗位评聘程序

(一)岗位申报。20141231日至201516日,具备专职科研岗岗位受聘条件的人员填写《四川理工学院专职科研岗位申请表》(在人事处主页下载:http://61.139.105.132/rsc/ )。

申请表下载:[url=http://news.suse.edu.cn/files/2014-12/2014123111874448.doc]四川理工学院专职科研岗位申请表[/url]

(二)岗位资格审查。201517日至201518日,各二级学院、重点科研平台、校级专门科研机构根据川理工[2014]172号文件精神负责对本部门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统一将申请表、有关证明材料报人事处人事科

(三)岗位资格审定。201519日至2015114日,人事处会同科技处、服务地方工作处组织专家对岗位候选人进行评审,提出聘用意见,由校长办公会审定。

(四)公示。2015115日至2015122日,拟聘用为专职科研岗位人员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五)审批。经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为专职科研岗位人员报院长办公会审批。

(六)签订岗位聘用合同。被聘用为专职科研岗位的人员须与学校签订《四川理工学院专职科研岗位聘用合同书》,合同书一式五份,人事处、科技处、服务地方工作处、所在部门及受聘人各持一份。

三、聘期管理与考核

专职科研岗位实现聘期考核制度,达到有关要求的可以续聘。

四、报送材料要求

(1) 申请表;

(2) 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证明;

(3) 申请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4) 2篇重要代表性论文的全文,以及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论文首页和目录复印件;

(5) 申请表中列举的SCIEISSCIA&H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

申请人需提供上述书面材料及其电子文档(或扫描件)各1份(电子文档压缩后命名为:“姓名-单位.zip”),由各单位统一交到人事处人事科刘利老师处。

五、其他

1、申请人的主要学术成就中的科研项目经费主要填写2012年以来的项目。

2、收录论文所在分区按论文发表当年的分区进行统计;

3、有关申报事宜的联系咨询电话:0813-5505958(刘老师)。

人事处、科技处

                        二0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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