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机关各相关部门:
根据2013年度四川省外事工作会议精神和相关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成功率,现将相关工作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请提前做好申报准备工作。
一、申报及录取时间:
1、2014年国家公派高级访问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2014年1月5 - 15日网上申报,3月份公布录取结果;
2、2014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3、2014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2014年4月6 - 20日网上申报,8月公布录取结果。
请老师们提前准备好申报所需资料,按照时间先后,依批次申报,以提高获得留基委资助的机会。欢迎课题组或教师团队积极参与西部项目“成组配套项目”的申报。
二、外语条件及要求
1、“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合格;
2、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3、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班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取结业证书;
5、雅思达到6.5分,托福95分(有效期均为两年),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6、请各部门根据自身的师资培训计划,提前安排拟出国留学教师到四川大学出国人员培训部参加培训并取得证书。
三、邀请函的获得
申报国家公派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西部项目都需要提供国外院校系或导师教授的邀请函,请务提前联系并获得邀请函,于申报时一并提交,且录取后不得更改访学院校。
四、单位推荐意见的撰写
单位推荐意见是专家评审的重要依据,请重点就主要业绩(突出论文发表和获奖情况)、综合素质(如参与国家级省级重大项目、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工作等)、导师背景及简介等方面做出差别化的具体评价。
五、咨询电话及相关网站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咨询电话:5505983 杨老师
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www.csc.edu.cn
特此通知。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3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