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报销2012年学生门诊医疗费的通知

文字:admin来源:后勤管理处发布时间:2012-05-29 字号:

各位同学:

   根据《自贡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统筹管理试行办法》自人社〔2011155号、学校关于《大学生门诊医疗费统筹基金管理办法》川理工〔201078号文件精神,2012年学生门诊医疗费实行集中报帐,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销人员及范围:参加了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同学。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所发生的门诊药品费、治疗及相关检查费。

 二、报帐时间:汇东、营盘校区; 201264-8,黄岭校区; 201266-7

 三、报账地点:汇东、营盘校区:汇东行政办公楼410(后勤管理处卫生科办公室),黄岭校区:黄岭校区综合楼217(后管处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报账时请带好医保证、门诊费发票、门诊处方、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本年度68以后在定点医院发生的门诊医疗费于201212月报销。

 五、根据自人社〔2011155号文件精神,拟调整大学生门诊医疗费报销比例及额度为门诊统筹基金按50%支付,单次支付金额不超过50元,同一个保险年度内累计报销额度最高不超过200元(含)。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后勤管理处

                           2012.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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