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admin来源:教务处发布时间:2012-03-28 字号: 小 大
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清明节放假通知,现将清明节期间课程安排通知如下:
1.清明节放假时间:4月2—4日。
2.3月31日(第5周星期六)上4月2日(第6周星期一)的课。
3.4月1日(第5周星期日)上4月3日(第6周星期二)的课。
4.原3月31日(第5周星期六)、4月1日(第5周星期日)、4月4日(第6周星期三)安排的课由任课教师在机动周完成补课。如机动周时间不足,由任课教师另行确定补课时间补课。各二级学院(部)要加强对教师补课的督促与检查,确保教学任务的足额完成。
教 务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