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理工学院办公室
关于2011年寒假放假及有关工作安排的
通 知
学校各部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11年寒假时间、期末及寒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寒假时间安排
(一)学生寒假安排
1.放假时间:
2.开学报到时间:
3.补考时间:
4.正式行课时间:
(二)教职员工寒假安排
1.放假时间:
2.教职工开始上班时间:
二、期末及寒假工作安排
(一)学生期末考试,根据教务处安排执行,教学、教辅以及相关管理部门待考试等工作完成后方可放假。
(二)学期末,各部门除抓好常规工作外,要对本学期、本年度各项工作进行认真检查总结,对本学期、本年度未完成的工作要按计划在寒假前抓紧落实,必要时合理安排假期时间完成,确保本学期、本年度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三)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安排2011年的各项工作,特别是要对新学期教学、管理等工作进行周密安排,为开展新学期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四)安全保卫工作
1.各校区、各部门要加强安全与稳定工作,放假前,集中对本单位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强化各类人员的安全意识。各二级学院(部)和保卫处特别要做好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离校学生要防止在往返途中发生上当受骗、被盗或危及人身安全等事件。
2.放假前,各部门负责人要牵头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制定防范措施,积极整改。各实验室要特别加强对各类危险品的管理,做好大型、精密、贵重设备的保养工作。保卫处要对全校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重点部位加强巡查,杜绝火灾、盗窃和意外灾害事故的发生,确保寒假期间学校的安全与稳定。
3.保卫处、后勤服务总公司要认真履行好职责,确保寒假期间学校公共财产和学生个人财产的安全。
(五)加强对留校学生的管理
1.寒假期间,任何留校学生不得擅自带人到学生宿舍留宿,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学生的贵重物品,由后勤服务总公司负责妥善保管。请各二级学院(部)于
2.学生处、研究生处、后勤管理处、校团委等有关部门和后勤服务总公司,要组织和安排好留校学生的生活和活动,尤其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寒假期间不得在校内组织大型活动,各单位确需举行的各类活动,须按学校有关规定报批后方可进行。
(六)副处级以上干部到外地出差、探亲、旅游,必须报告分管校领导,征得分管校领导的同意。
三、寒假值班工作
寒假期间各部门要认真安排好值班工作,及时处理有关问题。要严格岗位责任制,所有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认真履行请示、报告制度,遇紧急和重要情况,必须立即报告、及时妥善处理。如因值班人员未到位或玩忽职守造成事故和损失,学校将追究部门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各部门须将本单位值班安排表(包括值班人员办公电话、移动电话号码)于
寒假值班时间:
上午 8:30—12:00, 下午 2:30—6:00
党办校办值班地点及联系电话:
行政楼611值班室,电话:5505811
传真:0813-5505800
四川理工学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