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纪律:
1、凡在考试进行中主动中止且主动交代代考(或请人代考)行为的考生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2、下述作弊行为将作开除学籍处分: ①请人代考或代替他人考试双方的当事者,②组织作弊者,③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作弊,④偷窃考试试卷者或对其作弊行为拒不认错,态度恶劣者。
3、考生必须将带入考场的书籍、纸张、手机等物品存放指定地点,座位上只可保留考试用笔、证件等考试必需品。
4、考生及答题卡和答卷出现以下情况视为违纪:在CET4和CET6考试中,考生在规定时间之前翻阅试题册。
二、考生守则:
1.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上午8:45,下午2:45)入场,入场开始15分钟后(上午9:00,下午3:00)迟到考生禁止入场。考生在考试结束前禁止提前退场。特殊情况需中途离开考场的学生,只能在指定的休息室休息,休息期间考生不得使用通信工具与外界联系,待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
2.考生必须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学生证)入场参加考试,二证缺一不可。如果没有身份证或者学生证的考生,必须出具由考生所在学院开出的贴有相片的证明并加盖院章。
3.考生只准携带考试必须使用的文具、耳机和证件入场,禁止携带与考试无关的MP3、MP4、手机及电子记事本等物品带入考场。 考生必须将带入考场的书籍、纸张、MP3、MP4、手机等物品存放指定地点,座位上只可保留考试用笔、耳机、证件等考试必需品,考场内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
4.考生只能在答题卡上按要求做答,不得填写与考试无关的内容。书写部分一律用黑色字迹笔做答,填涂机读卡时只能用2B铅笔涂黑,不按规定要求填涂和做答的试卷一律无效。
5.考生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况应及时要求更换;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6.监考教师发布考试停止指令后,考生要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教师清理完试卷无误并同意后方可离开。
7.英语四六级试卷考前、考中、考后属保密材料,严禁将试题册、答题卡带离考场。
三、试音时间:12月17号下午3:00—5:00,电台频率:黄岭:92MHZ 汇北:91MHZ 汇南:93.7MHZ 营盘:92.4MHZ 。
教务处
201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