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区教学院(部)、学生班级:
经请示教务处同意,教材科决定九周后向出版社、供货商清退本学期所余统编教材。请需领用教材的院(部)、学生班级(特别是九周以后开课需用教材)于2010年11月1日前到所在校区领取。
逾期教材不保证供应。
特此通知!
教材科
2010年10月22日
经请示教务处同意,教材科决定九周后向出版社、供货商清退本学期所余统编教材。请需领用教材的院(部)、学生班级(特别是九周以后开课需用教材)于2010年11月1日前到所在校区领取。
逾期教材不保证供应。
特此通知!
教材科
201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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