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级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实行银行代扣代缴学生学杂费的通知》(川理工【2010】48号文件)要求,2009级所有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缴纳实行银行代扣代缴,学校不再集中办理缴费。银行于2010年9月8日已成功代扣2801名学生学费和住宿费。请代扣代缴未成功的同学,速将应缴学费和住宿费(见住宿费表)于2010年9月20日前足额存入由上学期学校请银行统一办理的银行代扣卡内,以便及时完成代扣缴费手续(缴费票据统一下发)。如卡遗失,请持本人身份证到汇东校区校门对面的自贡市农行学院路分理处重新办理代扣卡,并将卡号提供给学校计财处收入管理科(汇南校区行政楼217室,联系电话:0813-5505986)。
如银行收取了10元的年费造成代扣未成功的同学,请补足金额,学校将会同银行实行第二次代扣,因余额不足仍未成功代扣的同学,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特此通知
四川理工学院计财处
2010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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