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报销2010年学生门诊药品费的通知

文字:网络管理中心来源:四川理工学院后勤管理处发布时间:2010-05-19 字号: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四川理工学院大学生门诊医疗费统筹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经学校有关部门协商同意,凡参加了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发生了门诊药品费的同学,2010年暂实行集中凭据报销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报帐时间:汇东、营盘校区本学期第十六周(2010614-18日)。黄岭校区于2010617-18日集中办理两天。
    二、报账地点:汇东、营盘校区在学校后勤管理处卫生科办公室(汇南行政楼410#)。黄岭校区在黄岭综合楼217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报账时请带好医保证、门诊药品费发票、门诊处方等相关资料。从201011开始,必须在《四川理工学院大学生门诊医疗费统筹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中规定的黄岭校区卫生所、营盘校区卫生所和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汇东分院定点门诊所发生门诊药品费,方能实行按规定按实结算。根据黄岭校区实际情况,增设晨光医院为定点门诊医疗机构。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附:《四川理工学院大学生门诊医疗费统筹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在后管处主页上查询。
四川理工学院后勤管理处
  二零一零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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