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续签人事代理合同的通知
根据《四川理工学院人事代理制度暂行办法》(川理工人[2005]16号)文件规定,下列范围内的人员与自贡市人才服务中心四川理工学院分中心签订的人事代理合同已到期,现将续签人事代理合同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续签人事代理合同人员范围:2004年四校合并前原自贡高专、自贡教育学院签订了人事代理合同的本科毕业生;2004年、2005年、2006年进校的本科毕业生。
二、续签合同日期:6月25日—7月5日
三、续签合同方式:携带本人保存的人事代理合同到人事处工资科办理相关手续。
自贡市人才服务中心四川理工学院分中心
2009年6月22日
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