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国防部《关于做好2009年征兵准备工作的通知》精神,自流井区征兵办公室将于5月26日上午,在我校汇东校区开展“兵役登记”宣传、咨询、报名活动,请有志从军的学生届时前往。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5月26日上午9:00—11:00时
二、活动地点: 汇东校区丁字路口
三、活动内容: 接受征兵政策咨询和进行“兵役登记”报名
四、兵役登记对象:12月31日前年满18岁,不超过23岁的在校男性大学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可放宽到24岁)
五、大学生应征入伍享受的优惠政策
1、根据财教[2009]35号文件规定,2009年起,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由中央财政实行每年(学制年)不超过6000元的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6月15日前进行“兵役登记”,并确定为“预征对象”,且完善相应手续,入伍后即可享受)。
2、全日制高校学生被批准入伍的,原就读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
3、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士官。
4、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5、享受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照顾。
6、享受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制定的各种义务兵相关优抚安置政策。
联系咨询电话: 5526605(自流井区征兵办)
5505889(四川理工学院武装部)
四川理工学院武装部
二○○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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