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经研究决定,2009年回校换证考试时间为6月17-19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6月12日前,各学院、部接收回校换证考试学生报名,并做好试卷准备工作。
2、6月12日,将报名名单、本学院部负责课程试卷交教务科。
3、6月15——16日,参加回校考试学生办理相关手续。
4、6月16日,教务科公布考试安排。
5、6月17-19日,回校换证考试。
6、考试结束后,各开课学院应及时组织教师批阅试卷、提交成绩。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09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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