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四川理工学院关于公开招聘校卫队员的公告

文字:网络管理中心来源:四川理工学院人事处发布时间:2009-04-16 字号:

根据《四川理工学院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和工作需要,我校现决定面向校内外编外公开招聘15名校卫队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与岗位职
(一)应聘条件
1、年满十八至四十五周岁的男性公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表现良好,无违法行为,身体健康。
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水平。
5、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接受用人部门的日常管理。
(二)岗位职责 
1、负责校门、校区的警卫、安全巡逻、检查和监督;
2、负责重要部位和目标的保卫;
3、完成大型集会、活动的安全保卫;
4、参与保卫处管理维护校园秩序、处置突发事件;
5、完成保卫处制定的业务训练、消防训练和其它学习计划;
6、切实履行学校的义务消防员责任;
7、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报名办法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09年4月20日-4月22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四川理工学院汇东校区人事处409室
3、报名时本人须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从业证明、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张、居委会或村委会开具的个人情况证明(包括无犯罪记录证明)。对已与其它单位签订有劳动或劳务合同(协议)的,须出具该单位已解除合同(协议)的证明。报名者须填写《四川理工学院编外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附件一)。
4、报名时,将对应聘人的资格进行初审。对资格初审合格者收取考务费100元,并发放考试通知书。在招聘过程的任何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三、考试与成绩确认
1、本次招聘考试采用面试和体能测试方式。面试基本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消防安全知识》及各类灾害逃生安全常识,面试采用综合答辩的方式进行;体能测试采用现场测试的方式,测试项目为400跑。应聘人员应确保自己的身体条件能顺利完成体能测试,否则后果自负。                                    
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考试通知书》。
2、考试成绩=面试(70%+体能测试(30%
四、公布考试成绩
考试工作结束后,我校将在3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理工学院网站公布考试成绩。
五、资格复审与体检
1、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排序,等额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并由我校进行资格复审。
2、通过资格复审人员需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确定拟聘人员与公示
1、通过资格复审及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四川理工学院网站予以公示。对持有保安上岗证明的人员和复、退、转军人在成绩相同的条件下可优先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确认拟聘资格,如经核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资格。
七、确定聘用人员
1、对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人员。
2、聘用人员需与我校签订劳(务)动合同。首次签订期限为一年(含二个月试用期),并须与自贡市人才服务中心四川理工学院分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协议。
3、不签订劳(务)动合同和人事代理协议的,不予聘用。
八、岗位管理与待遇
1、此次编外招聘的校卫队员,按照《四川理工学院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川理工人[2008]7号)的规定进行管理。
2、根据《四川理工学院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川理工人[2008]7号),此次编外招聘的校卫队员按工勤岗确定待遇,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办理相关保险,并各自支付相应的费用。
九、咨询电话
人事处:5505955   保卫处:5506110

附件一:[url=http://news.suse.edu.cn/files/2009-4/200941694415571.doc]四川理工学院编外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url]

                                     四川理工学院人事处

                                              2009年 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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