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届自贡市优秀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共自贡市委组织部、自贡市人事局关于开展首届自贡市优秀专家评选工作的通知》(自人发[2009]45号),学校决定在校内开展首届自贡市优秀专家评选工作,我校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可根据评选条件自荐申报,学校根据申报情况结合评选条件择优推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凡我校在编在岗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均可以自荐参加首届自贡市优秀专家的评选,已评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优秀专家,省、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市拔尖人才符合条件的仍可以参加优秀专家评选。
二、评选条件
优秀专家应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事业心强,职业道德良好,遵纪守法。在
(一)在科学理论技术研究推广方面:
1.获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等国家级奖项之一的人员,获国家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人员。
2.获省政府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的主研人员,获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的主研人员。
3.获市政府科技进步一等奖的主研人员,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的主研人员。
4.获2项市政府科技进步二等奖的主研人员,获2项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的主研人员。
5.获国家优秀工程设计奖的主研人员,获省(部)级优秀工程设计一等奖的主研人员,获2项省(部)级优秀工程设计二等奖的主研人员,获2项市优秀工程设计一等奖的主研人员。
6.获省(部)级优秀工艺美术设计一等奖的主研人员,获2项省(部)级优秀工艺美术设计二等奖的主研人员。
7.在工农业生产中,通过开发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取得显著经济效益,获市政府以上奖励的主研人员;获省委、省政府命名表彰,在我市有重大影响的优秀技能人才。
8.在重点工程建设、重大技术改造、引进国内外先进项目中,负责设计施工管理等方面工作,作出重大贡献,获得市政府以上奖励的主研人员或主要技术负责人。
9.在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和社会事业发展战略及对外经济交往中,提出具有重大价值的可行性论证建议,得到市委、市政府采纳,获得市政府以上奖励的主研人员。
10.获得3项以上专利(其中:至少1项为发明专利),并转化应用,取得较好经济社会效益的主研人员。
11.在推动学科(专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成为我市学科(专业)带头人或主持完成国家、省(部)、市重大项目研发推广工作2次以上,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在市内有重大影响的主研人员。
12.在推动学术技术理论研究中作出突出贡献,在国内省级以上学术核心期刊发表6篇以上学术技术研究论文或3篇基础理论研究论文,或在主流出版机构出版过1部以上学术技术理论研究专著,在市内有重大影响的主研人员。
(二)在经营管理方面:
13.担任事业单位主要领导职务4年以上,其管理理论措施具有较高推广价值,已在我市同行业中推广应用,在市内有重大影响;事业单位经营管理水平跨入全省先进行列,受到省级主管部门、市政府表彰的管理先进单位主要领导人员。
(三)在社会事业发展方面:
14.教书育人成绩突出,获国家优秀教学成果奖,或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或2项省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受到省级主管部门命名表彰的特级教师。
15.文学艺术创作(音乐、表演、美术、编导)成绩突出,在主流出版机构出版过有较大影响的专集专著,或编演剧目在全国有重大影响,受到省级主管部门奖励的主研(主创、主演)人员。
16.新闻宣传成绩突出,获全国文艺奖、新闻奖、综合奖,在市内外有较大影响,受到省级主管部门表彰的新闻宣传工作者。
17.其他专业技术水平精湛,成绩突出,在市内外有重大影响,受到省级主管部门命名表彰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自荐方式及有关要求:
个人根据评审条件填写《首届自贡市优秀专家审批表》于
四、学校推荐
学校将本着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以评选条件为依据,以学术和技术水平及工作成就为重点,严格把关,认真审查上报材料的真实性、科学性和准确性,在坚持标准条件的前提下推荐优秀专家。
联系人:黄丹梅
联系电话:5505816
人事处
2009年4月15日
点击下载:
《首届自贡市优秀专家审批表》[url=http://news.suse.edu.cn/files/2009-4/2009415152343637.doc]2009415152343637.doc[/ur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