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清明节课程安排的通知

文字:院办来源:教务处发布时间:2009-04-02 字号:

 
根据学校清明节放假安排,现将清明节期间课程安排如下:
1、放假时间:4月4、5、6日。
2、4月5(第5周星期日)、6日(第6周星期一)的课由任课教师在机动周完成补课。如机动周时间不足,由任课教师另行确定补课时间补课。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教师补课的督促与检查,确保教学任务的足额完成。
 
教务处       
2009年3月30日
 
 
 
上一篇:下一篇:
最新信息
热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