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09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

文字:院办来源:国交处发布时间:2009-02-26 字号:

各二级学院、处、部:
为配合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我国西部地区急需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支持地方经济和教育、科研事业的发展。经教育部批准,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四川省达成协议,2009年将继续遴选“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进修人员。现结合我院实际,就申报该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应符合《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盛情条件,实行“个人申请,专家评审,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选派办法。
二、2009年四川省“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类别为:
1、访问学者(6-12个月,最短不得少于6个月)
2、短期研修生(3个月)
三、按《关于准备2009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于2009314日前将材料报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以便初审后统一上报省教育厅,请各单位务必提前报送,以便我们进行材料审核,逾期不再补报。
四、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和四川省将组织专家对初选合格人员进行联合评审,联合评审后,外语不合格人员需要在国家留学基金委指定的培训部进行外语培训,合格后方可派出。
五、2009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出国留学项目政策、信息等详细情况,请登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查阅:www.csc.edu.cn
六、报名地点:学院行政楼405室,咨询电话:5505983
 
                              
                             〇〇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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