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 财政厅关于做好地震重灾区国家特别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紧急通知》(川教[2009]4号)和《四川省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下达2008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特别资助政策资金预算通知》(川财教[2008]400号)的文件精神,现拟对我校生源地为地震重灾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学费减免。
本学年,我校来自地震重灾区且符合学费减免条件的本专科生人数为3998人,应减免金额为1673.85万元。按2008年秋季学期和2009年春季学期分别执行减免836.925万元。
现对拟减免学费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元月6日-9日。在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在元月9日前以真实姓名向学校监审处或学生处反映。
举报电话:5505822(监审处) 5505825(学生处)
四川理工学院学生处
二〇〇九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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