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川 理 工 学 院
关于“国庆”节放假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根据国家规定,“国庆”节放假3天。为便于工作、教学安排,学校“国庆”节放假时间调整为9月29日—10月5日,共7天。其中:10月1日-3日为法定假日,10月4日(星期六)、10月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9月27日(星期六)、28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9月29日(星期一)、9月30日(星期二)休息,9月27日、28日上班,课程安排按教务处通知执行。
放假期间,各校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问题,妥善细致地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认真落实值班人员。所有值班人员要严格岗位责任制,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要认真履行请示报告制度,做好“国庆”假期的安全防范工作,杜绝火灾、盗窃和重大灾害事故的发生,确保假期安全。如因值班人员未到位或玩忽职守造成事故和损失,学校将追究部门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请各部门于9月26日前将值班安排(包括值班人员办公电话、小灵通或手机号码)通过学校OA系统发送至两办杨春燕。
值班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两办值班地点: 行政楼611室
四 川 理 工 学 院
二○○八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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