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学院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经研究,2007年及2007年以前结业学生回校考试按如下规定办理:
一、考试时间:2008年6月19日至21日(每门课程的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自愿参加考试的学生须于2008年6月11日前以电话形式向所在系提出申请,申请必须说明考试课程名称、学期等。各系于2008年6月13日前汇总本系结业回校考试名单送教务处。
三、自愿参加考试学生必须于6月17—18日回校办理相关手续,并按学院安排参加考试。
教务处
200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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