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2008]86号),为确保我院“专升本”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实际,现就2008年校内“专升本”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专升本”工作组织机构及职责
1、“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 长:曾黄麟
副组长:龚 敏
成 员:游建军 唐健禾 李开世 刘 康 蔡乐才
贾金玲 姚 毅
职 责:制定“专升本”的政策,领导“专升本”命题和考务工作,讨论决定“专升本”工作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2、“专升本”工作小组及职责
组 长:龚 敏
成 员:姚 毅 朱其鳌 钟世荣 钱 晓 李作安
周志坚 李建章 王 晓 傅成华 曾 涛
颜 杰 周 健 田北平 夏宏钟 邱仲平
彭礼坤 耿文忠 魏 青 毛 波 罗小兵
秦 勇 许 彪 毛逢银 丁 杰
职 责:负责各系“专升本”的全面工作。组织“专升本”宣传动员工作;组织“专升本”报名工作;负责组织审核各系学生的报名资格;负责根据学生专升本考试成绩向学院推荐“专升本”学生名单。
3、“专升本”考务小组及职责
组 长:龚 敏
成 员:姚 毅 贾金玲 钟世荣 许 彪 毛逢银 丁 杰
孙 山 彭明芳 黄宗凯
职 责:按《2006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大纲》及专业课考试大纲的要求,负责制定“专升本”考务工作方案,统一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统筹组织实施“专升本”的命题、制卷、考试、评卷、统分等考务工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标准,制定“专升本”考试安全保密工作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抓好“专升本”考试中各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确保“专升本”考试保密工作万无一失。
二、报考的基本条件
我院2005级、2006级在籍全日制普通专科生,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未受过任何处分,学习成绩优秀,身体健康。
三、考试科目
1、理工科:英语、大学计算机基础、高等数学。
2、文 科:英语、大学计算机基础、大学语文。
3、中文、英语、计算机、数学专业的专科学生,分别不参加大学语文、大学英语、大学计算机基础与高等数学考试,另加考一门专业综合课程(具体科目另行通知)。
4、考试费:80元/人。
四、工作安排
1、4月14日——4月25日,学生提交“升本”书面申请,交所在系审核。请各系通知学生(特别是毕业班学生)。
2、5月5日前,各系将审核同意考试学生名单按统一格式(纸质和电子文档,可在教务综合管理系统网页下载)交教务处。同时各系将考试名单张榜公示,并将考试费统一交计财处。
3、5月24——25日,由教务处组织学生参加“升本”考试(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5月26——28日,组织评卷、统分并对考试成绩进行排序。
5、5月30日,各系将拟录取学生名单按统一格式(包括纸质和EXCEL格式电子文本,可在教务综合管理系统网页下载)交教务处,并张榜公示。
6、6月3--5日,学院“专升本”领导小组审批“专升本”学生上报名单,并张榜公示。
7、6月9日,学院将“专升本”学生名单上报省教育教厅,由省教育厅审核。
五、录取
1、今年我院的专升本指标待省教育厅下达后,学院以2005级、2006级专科人数为基数按比例将专升本指标下达各系。
2、各系以专升本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六、教学管理
1、根据省教育厅“川教高[2008]86号”文精神,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编入本科相应专业三年级学习,其在专科阶段所修课程的成绩由录取院校给予认定后记为本科成绩。已实行学分制的本科院校或专业,对专升本新生的学分认定为该专业学生毕业时应修总学分的25%。学院根据该文件精神对各专业的具体情况再确认各专业的已修学分(每个专业可确认的已修学分为45学分,具体确认表另行通知),不足的学分,学生专升本后需办理修读手续,其学费按相应专业的交费标准缴纳。
2、专升本学生录取后的学籍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其修读学分数达到本科标准后准予毕业,根据教育部“教学[2002]15号”文规定,毕(结)业证书要注明“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
四 川 理 工 学院
二○○八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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