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2008届毕业生申请办理基础教育
教师资格证有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自贡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0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通知》的有关精神,现将我院2008届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基础教育教师资格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以个人申请的方式,按照相应条件提出申请,不能代替他人办理教师资格证。
二、申请人所学专业的专业属性,既师范类专业或非师范类专业,由申请人到学院招生办公室进行确认。
三、关于《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有关课程成绩证明,请申请人到学院教务处办理。
四、申请人在读期间思想政治表现的审核与鉴定,由学院学生处办理。
五、申请人按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后,由本人到自贡市教育局办理认证手续。
六、申请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需要提供的材料、教师资格认定的报名时间和其他注意事项见附件。
附件:自贡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0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四川理工学院
2008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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