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通知,清明节放假安排为:
放假期间,各校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问题,妥善细致地安排好值班和值班人员,切实抓好安全保卫工作。所有值班人员要严格岗位责任制,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要认真履行请示报告制度,做好清明节放假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杜绝火灾、盗窃和重大灾害事故的发生,确保假期安全。如因值班人员未到位或玩忽职守造成事故和损失,学院将追究部门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请各部门在
值班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学院 办 公 室
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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