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08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文字:网络中心来源:学院 办 公 室发布时间:2008-04-01 字号:

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通知,清明节放假安排为:44-6日放假,共3天。其中,44(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5(星期六)、6日(星期天)照常公休。课程安排按教务处通知执行。

放假期间,各校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问题,妥善细致地安排好值班和值班人员,切实抓好安全保卫工作。所有值班人员要严格岗位责任制,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要认真履行请示报告制度,做好清明节放假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杜绝火灾、盗窃和重大灾害事故的发生,确保假期安全。如因值班人员未到位或玩忽职守造成事故和损失,学院将追究部门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请各部门在42日前将值班安排(包括值班人员办公电话、小灵通或手机号码)通过学院OA系统发送至“院办杨春燕”。

值班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学院 办 公 室

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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