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07年度人才工程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字:网络管理中心来源:人事处发布时间:2008-02-29 字号:

各系、处、部:

2007年度人才工程奖励申报工作现开始进行,奖励办法仍按《四川理工学院人才工程实施办法(试行)》(川理工人【200450号)和《四川理工学院关于人才工程评审奖励办法补充条件的通知》(院发【200619号)中规定执行。现将2007年人才工程奖励发放的操作办法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凡申报人才工程奖励的教职工请从人事处主页下载《四川理工学院人才工程奖励申报表》,并按表中所列项目如实填写。

2、填表说明:

    考核年度:2007111231

    表中所填科研和学术工作必须为已在学院登记的各级各类项目,发表论文署有“四川理工学院”方纳入人才工程奖励计算范围,并需提供封面、目录、论文首页的复印件;

    申报者应严格按照科研项目下达单位的排序、奖励下达单位的排序、论文(论著)发表时的排序为准;

    申报者请根据自己的业绩情况对照《四川理工学院人才工程实施办法(试行)》和《四川理工学院关于人才工程评审奖励办法补充条件的通知》中积分标准自行计算相关项目积分。

3、时间安排及程序:

    第一阶段(3110日):本人填表,部门审核,由各部门统一报送到教务处,涉及人员未承担教学工作的部门可直接报送到科技处。

    第二阶段(31120日):教务处审核教学工作量和教学获奖情况。

    第三阶段(32146):科技处审核科研工作量及科研成绩。

    第四阶段(4713日):人事处审核各项积分。

    第五阶段(41420日):学院人才工程领导小组最后审定,公示无异议后由人事处组织发放奖励经费。

请申报人员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及时间安排申报2007年人才工程奖励,逾期不予受理。

人事处

2008228

上一篇:下一篇:
最新信息
热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