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有关通知精神,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两个项目申请受理工作即将开始,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申请受理时间
二、申请受理地点
四川理工学院行政综合楼405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三、详细情况登陆教育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www.csc.edu.cn ,
具体要求请参照执行。
四 川 理 工 学 院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上一篇:下一篇:
学院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有关通知精神,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两个项目申请受理工作即将开始,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申请受理时间
二、申请受理地点
四川理工学院行政综合楼405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三、详细情况登陆教育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www.csc.edu.cn ,
具体要求请参照执行。
四 川 理 工 学 院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