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和报帐的通知

文字:后勤管理处来源:后勤管理处发布时间:2007-09-04 字号:

关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和报帐的通知

各位教职工:

按照《自贡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管理暂行办法》,医疗补助金缴费标准为上年度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工资总额的2%。接市医保中心通知,2007年度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基数为每人1.6万元,费率2%,即每人缴费标准为320元。2005年起我院教职工参照实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情况为单位和个人各承担一半,学院决定2007年仍按此办法执行,个人缴费部分160元在9月工资中扣除。

凡本年度已发生医疗费用,符合公务员医疗补助报销标准的教职工,可在920日前将本人医保证、医保卡、住院费收据交后勤管理处417办公室,此后报销医疗费于1220日前将资料交后管处。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5505895

注:公务员医疗补助报销标准可在后管处网页上查找。

后勤管理处

00七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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