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评选2007年四川省教育系统优秀教师的通知

文字:院办来源:院办发布时间:2007-06-21 字号:

关于推荐评选2007年四川省教育系统优秀教师的通知
各系: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7年高等学校全国和省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表彰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07]267号)和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关于认真认真做好2007年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模范(优秀)教师和先进(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川人发[2007]138号)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推荐评选四川省教育系统优秀教师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下达的2007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节表彰名额分配,我院“四川省教育系统优秀教师”1名。
二、评选条件 
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积极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出色履行岗位职责,勇于奉献,师德高尚,努力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光荣形象,从事教育工作五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2.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
3.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三、材料要求和时限
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和要求填写,申报者务必于6月27日前将《四川省教育系统优秀教师申报表》纸质材料3份和电子文档交教务处。
附件:
1、    四川省人事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和模范(优秀)教师、先进(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2、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7年高等学校全国和省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表彰工作的通知
2、2007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节表彰名额分配表
3、四川省教育系统优秀教师申报表
                                        教务处
                                               00七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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