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四川理工学院人才交流中心关于续签人事代理合同的通知

文字:网管中心来源:人事处发布时间:2007-06-12 字号:

由于原签订的人事代理合同已到期,请各系(部)已与自贡市人才交流中心四川理工学院分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合同的人员在2006年6月15日—25日到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续签人事代理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如下:
一、续签人事代理合同人员范围:原四校已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人员;2004、2005年、2006年分配的已签订人事代理合同本科毕业人员。
二、程序:请带上本人保存的原人事代理合同书,并同时办理相关手续。
三、2006年分配来校已签订人事代理合同的本科生须先办理转正手续,其程序如下: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系(部)盖章。
2、申请交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
3、办理转正手续和签订人事代理合同。
 
四川理工学院
○○七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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