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全国第三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和“四川省第一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的通知

文字:网管中心来源:教务处发布时间:2007-04-30 字号:

各系: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国第三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推荐工作和“四川省第一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川教[2007] 110号),四川省将组织“四川省第一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及“全国第三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省级评选工作。现将本次申报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后,请各系通知到本系校内专、兼职教授,并协助申报教师做好申报工作。
    一、省推荐名额与学院上报名额
    1、全国第三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推荐名额为8名,其中本科院校6名,高职高专2名。四川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第一届)表彰名额为50名。
    2、学院推荐名额2名。
    二、评选依据与办法
    符合评选基本条件的教师向学校提出申请,学院依照教育部《第三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附件3,4)进行评审,确定上报人员。
    三、申报条件
    评选全国和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参评教师必须是人事关系在本校的在职专任教师(已退休的教师需提供学校的返聘证明),并长期承担本、专科教学任务,为人才培养做出重大贡献。申报教师应受聘教授职务,坚持讲授基础课。
    3、在从事人才培养工作的同时,长期从事科学研究,学术造诣高。
    4、主讲课程在全国或者全省同领域内有较大影响,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优秀。
    5、努力从事主讲课程的教学改革和建设,自觉指导和帮助中青年教师提高授课水平,为教学梯队建设做出重要贡献。
    四、申报材料和时间
    申报教师应于2007年5月12日前(逾期不再受理)将以下材料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308办公室:
    1、候选人推荐表(按照国家和省分别填写,附件6,9,一式5份);
    2、候选人的个人资料(电子版,见附件11);
    3、候选人的15—30分钟讲课录像光盘(录像文件为rm格式,不大于50MB),讲课录像应能真实反映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五、教育厅通知查询见:
http://www.scedu.net/structure/gjgz/gjc07wj/gjc07wjnr?infid=29

附件: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07]24号)及相关表格与评审指标。下载解压后使用。
  [url=http://www.suse.edu.cn/news/files/2007-4/2007430153129100.rar]教师名师申报表格下载[/url]                                     

                     教务处
                               200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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