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四川理工学院200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文字:网管中心来源:人事处发布时间:2006-10-11 字号:

学院各部门: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有序展开,时间安排如下:
    一、材料初审时间:2006年10月11日——10月18日,步骤如下:
    (一)、 请要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的教职员工向人事处师资科提交如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4、完成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等课程学习的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5、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6、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注意:
    1、学院已聘的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提交上述1、2、5三项材料;
    2、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提交上述1、2、6项材料;
    3、其余人员提交1、2、3、4项材料;
    4、所有复印件必须用A4纸复印。
    (二)、材料审查通过后,在师资科领取《教师资格认定填表说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请申请人员仔细阅读《教师资格认定填表说明》,把表格的自填部分填好并复印,在表格原件和复印件上贴上照片(共需照片7张),并把各种表格和复印件于2006年10月18日前交回人事处师资科。
    (三)、教师资格认定费用:200元/人、次

    二、体格检查:体检时间:2006年10月21日;
    体检地点: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部二楼。
    注意:体检费用自理。

    三、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时间:2006年10月23日——10月31日。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具体时间和安排由学院各学科(专业)评议组决定,测试形式可采用随堂听课和组织试讲的方式进行,此项工作各学科(专业)评议组于10月31日以前完成。
注意: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不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

    此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申请人员、各部门办公室、各学科(专业)评议组认真、保质、按时完成相关工作。

                                                           人事处
                                                       2006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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