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共四川理工学院委员会关于处、科级干部竞聘上岗的实施意见

文字:网管中心来源:党办发布时间:2005-11-24 字号:

    为进一步推进干部任用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广纳贤才、人尽其才、人尽其用,杜绝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促使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拥护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造就一支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进取、奋发向上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川理工学院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在学院处、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中全面推行竞聘上岗。为此,特制定《四川理工学院关于处、科级干部竞聘上岗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化干部任用制度改革为重点,以造就一支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精干高效的干部队伍为目标,认真贯彻 “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选拔处、科级干部的科学性,完善选人用人机制,规范我院处、科级干部竞聘上岗工作,为加快实现学院第一次党代会确定的“三步走”发展目标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党管干部的原则。
    2.公开选拔、平等竞聘的原则。
    3.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4.公开竞聘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5.个人申报、群众推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
    6.双向选择、好中选优的原则。
    7.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原则。
    二、处级干部职数设置方案
   (一)管理部门干部职数设置
    1.管理部门一般设1正、1副2个处级岗位,因工作需要,学生处、保卫处、图书馆可设1正、2副共3个处级岗位,教务处可设1正、3副共4个处级岗位。
    2.原则上不设助理岗位。
    3.若机构调整,干部职数设置相应调整。
    4.机关第一党总支划分为机关第一党总支(由党群部门组成)和机关第四党总支(由行政部门组成)两个党总支。
    (二)教学系干部职数设置
    1.学生人数在1000人以下的系,行政设1正、1副2个处级岗位;党务设1个处级岗位(原则上为专职党务干部)。
    2.学生人数在1000人以上、2000人以下的系,行政设1正、1副共2个处级岗位;党务设1正、1副共2个处级岗位(其中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原则上应是专职党务干部)。
    3.学生人数在2000人以上的系,行政设1正、2副共3个处级岗位;党务设1正、1副共2个处级岗位(其中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原则上应是专职党务干部)。
    4.若机构调整,则干部职数设置作相应调整。
    三、竞聘的职位和职数
    (一)处级干部竞聘的职位和职数(见附件1、2)
    (二)科级干部竞聘的职位和职数(见附件3、4)
    四、竞聘的条件和资格
    (一)处、科级干部竞聘的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务所需的政治理论水平。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爱岗敬业,务实肯干,乐于奉献,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勤奋工作,实绩突出。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教学观念和改革创新精神。
    4.具备与职位相适应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和文化水平与专业知识,能独当一面地开展工作。
    5.正确行使师生员工赋予的权力,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依法办事,清正廉洁。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公道正派。
    (二)竞聘的资格
    1.处级干部竞聘资格
    (1)竞聘副处级干部职务,应当具有大学专科及其以上文化程度,竞聘正处级干部职务,原则上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其以上文化程度或副高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学系、科研院所等部门的行政干部原则上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副高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竞聘教务处、科技(产业)处、研究生处处长,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教授职务。
    (2)按照《四川理工学院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处级干部的任期为每届3年。竞聘上岗后任职时间达不到半届(截止2007年6月30日)的现任处级干部(即男同志在1952年6月30日以前出生、女同志在1957年6月30日以前出生的),不再参加今年的干部竞聘上岗。
    (3)现任副职竞聘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含合校前任职时间,下同)。
    (4)科级或相当于科级的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竞聘副处级干部职务,要在正科级或相当于正科级岗位工作三年以上,或在副科级或相当于副科级岗位工作五年以上。
    (5)具有副高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非现任处、科级干部人员可直接竞聘副处级干部职务。因属新提拔干部,男性应在50周岁以下(即在195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女性应在45周岁以下(即在196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6)竞聘党务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三年以上的党龄。
    (7)相关事项说明:
    ①为加大干部的培养力度,促进干部的快速成长,同时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推动学院的改革发展,按照干部交流的有关政策,凡在同一部门现职岗位连续担任处级干部超过8年的,应该进行交流。属于管理部门的,进行跨部门交流;属于教学系的,可以进行党政交流,党务干部可以进行跨系交流,行政干部可以在专业相近的教学系进行跨系交流。属于这类情况的干部,在本次处、科级干部竞聘上岗中不再竞聘原部门原岗位职务。对在同一部门连续任职没有达到8年的,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按组织安排进行交流。
    ②从校外调入的人员,如果调入前连续担任副处(县)级干部两年以上且符合本意见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的,可以参加竞聘上岗。
    ③同一部门处级岗位职数无论是单数还是双数,竞聘正职者,经考评后达不到担任正职的条件和要求的,仍然采用由副职主持工作的办法进行聘用。
    2.科级干部竞聘资格
    (1)现任科级干部竞聘科级干部职务,原则上应当具有大学专科及其以上文化程度。
    (2)按照《四川理工学院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科级干部的任期为每届3年。竞聘上岗后任职时间达不到半届(截止2007年6月30日)的现任科级干部(即男同志在1957年6月30日以前出生、女同志在1962年6月30日以前出生的),不再参加今年的科级干部竞聘上岗。
    (3)竞聘科级干部职务,应当具有三年以上工龄(团委系列干部可放宽到两年以上工龄)。
    (4)现任副科级竞聘正科级,应当在副科级岗位工作两年以上。
    (5)竞聘党务职务,一般应当具有三年以上的党龄。
    (6)具有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的非现任科级干部人员可竞聘副科级干部职务,因属新提拔干部,男性应在45周岁以下(即在196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女性应在40周岁以下(即在196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五、处、科级干部竞聘的对象
    (一)处级干部竞聘的对象
    处级干部正职原则上在现任处级干部正职或现任处级干部副职中产生;处级干部副职在现任处级干部副职和参加竞聘的科级或相当于科级人员、副高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中产生。
    (二)科级干部竞聘的对象
科级干部正职原则上在现任科级干部正职或现任科级干部副职中产生;科级干部副职在现任科级干部副职和参加竞聘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中产生。
    六、处、科级干部竞聘的工作程序
    为便于干部竞聘上岗工作的开展,在干部竞聘上岗工作中采取先处级干部后科级干部的顺序进行;为便于干部竞聘上岗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在开展处级干部竞聘上岗时,采取先党委部门、纪委部门和人事部门(党委办公室、组织部、纪委、宣传部、统战部、人事处)后其他部门和教学系的顺序进行。
    七、处、科级干部竞聘的方法
    处、科级干部的竞聘上岗,采取宣传动员、自愿报名、审查资格、演讲答辩、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的方法进行量化评分,双向选择,择优聘任。
    八、处、科级干部竞聘的具体步骤
    (一)宣传动员:通过召开全院处、科级干部大会,党委行文及校园网站发布《四川理工学院关于处、科级干部竞聘上岗的实施意见》,宣传处、科级干部竞聘上岗的意义,公布处、科级干部竞聘的职位、职数、条件、对象、方法和步骤。
    (二)公开报名:所有职位面向全院公开,符合竞聘资格和竞聘条件者,可选择岗位,填写报名申请表(见附件5)。处级干部报名申请表,一式二份,在规定时间结束前直接交处、科级干部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委组织部),逾期未交者视为弃权;科级干部报名申请表,一式二份,在规定时间结束前直接交所在党总支(教学系)或部门负责人(管理部门),逾期未交者视为弃权,通过资格审查后,其中一份交处、科级干部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委组织部)。报名申请表在校园网组织部网页上下载。
    (三)资格审查:根据竞聘资格和竞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竞聘对象在校园网上公示。处级干部竞聘资格审查由处、科级干部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科级干部竞聘资格审查由所在部门领导班子负责。
    (四)演讲答辩(占40%,其中演讲占20%,答辩占20%):管理部门竞聘者在所竞聘部门教职工会议上先就自己对竞聘的第一职位的认识、自己的优势条件、履行岗位职责的打算等发表演讲,再由考评组对竞聘者进行现场提问答辩。演讲控制在10分钟以内,答辩控制在5分钟以内。
    (五)民主测评(60%):演讲答辩后,立即在教职工中对参加演讲答辩者进行民主测评。
    (六)组织考察:在综合竞聘者的演讲、答辩、测评成绩的基础上,结合2004、2005年年度考核的情况,对竞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原岗位履行职责以及完成目标情况、协调与组织管理能力、群众公认度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尤其对竞聘者是否适宜担任竞聘岗位进行客观综合考察。
    (七)确定拟任人选:根据考评组提供的竞聘者演讲答辩、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的情况,学院党委常委会确定拟任职人选。
    (八)任前公示:拟任职人选确定后,将拟任职人员名单向全院教职工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天。
    (九)讨论确定:在任前公示、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再次召开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上岗人员。
    (十)任前谈话:党委讨论确定后,由学院党委牵头,纪委配合,组织部参与,组建几个谈话小组,分别对上岗人员进行包括廉政内容的任前谈话。
    (十一)正式聘任: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进行正式聘任。处级干部竞聘上岗者由党委颁发职务聘任证书,聘期三年(2006年---2008年)。科级干部竞聘上岗者由党委组织部颁发职务聘任证书,聘期三年(2006年---2008年)。
在任期内不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不称职者免去所任职务;连续两年基本称职者免去所任职务;任期内有严重违规违纪违法者,按规定予以处分。
在任期内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效果好,任期届满连续三年年度考核合格者,可连续聘任。
    九、关于竞聘计分的办法
    (一)竞聘者的最后得分由以下两方面构成:现场演讲答辩、民主测评100分(其中演讲答辩40分,民主测评60分),2005年年度考核小组测评、全院测评100分(其中小组测评50分,全院测评50分),两项之和为竞聘者的考核得分。
    (二)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在竞聘干部的考核、考评中可适度加分。2004年年度考核优秀者加10分,称职者加8分。
    十、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
    (一)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所有现任处、科级干部必须坚守岗位,继续履行岗位职责,直至新领导班子和新聘干部上任时止。
    (二)现任处级干部男性满55周岁、女性满50周岁的,从处级干部岗位退下来后,具体安排按《四川理工学院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现任处级干部中因本次竞聘上岗政策规定限制不能参加竞聘上岗的人员(即在1952年6月30日以前出生的男同志、1957年6月30日以前出生的女同志),从处级干部岗位退下来后,具体安排参照《四川理工学院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现任处、科级干部在竞聘上岗中落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对在竞聘上岗中德才表现较好,进入考察范围而未入选者,在一年内若有相应岗位,由学院党委决定择优聘任上岗。超过一年,若有竞聘处、科级干部职位的,需重新参加竞聘上岗。
    十一、加强处、科级干部竞聘上岗工作的领导、考评与监督
    (一)建立处、科级干部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处、科级干部竞聘上岗工作的领导,党委成立四川理工学院2005年处、科级干部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游建军任组长,曾黄麟任副组长,唐健禾、李开世、邓起方、钱维新、龚敏、谢峰、杨荣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党委组织部),具体协调实施处、科级干部竞聘上岗工作。
    (二)建立处、科级干部竞聘上岗考评小组
    1.为规范处级干部竞聘上岗工作,提高选拔处级干部的科学性,确保处级干部的选拔质量,以游建军为组长,曾黄麟为副组长,全体常委为成员成立处、科级干部竞聘上岗考评指导组。在考评指导组指导下,由党委常委牵头、提前产生的党委部门、纪委部门和人事部门负责人参加,成立9个处级干部竞聘上岗考评工作组,具体负责对处级干部竞聘上岗报名申请者的考评、测评、考察工作,为学院党委常委会决策提供依据。
    2.处级领导班子产生以后,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管理部门参照学院的做法,成立科级干部竞聘上岗考评组,在学院处、科级干部竞聘上岗考评指导组的指导下,在组织部牵头协调参与下,按照党委文件规定的办法和步骤,负责并开展对科级干部竞聘上岗报名申请者的考评、测评、考察工作。考评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将所有考评材料报送学院处、科级干部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委组织部),为学院党委常委会决策提供依据。
    (三)建立处、科级干部竞聘上岗监督小组
为加强对处、科级干部竞聘上岗工作的监督,建立处、科级干部竞聘上岗监督小组,邀请院级调研员、民主党派代表、超过任职规定年限退下来的处级干部为2005年处、科级干部竞聘上岗工作特邀监督员。同时,纪委设置干部竞聘上岗工作意见箱,接受群众监督。
    十二、纪律要求
    (一)选拔好学院的处、科级干部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全院教职工必须高度重视,必须根据选拔任用的条件和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评价竞聘对象,避免感情用事。
    (二)坚决反对选拔干部中的不正之风,一经发现,按照党纪给予纪律处分。若竞聘者在竞聘过程中有拉帮结派、弄虚作假、拉票等行为且经查实,取消其竞聘资格。
    (三)整个竞聘工作应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对竞聘上岗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行为,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行为的处理规定》等有关法律和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十三、本方案由学院处、科级干部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四川理工学院管理部门处级干部职位、职数设置表
2.四川理工学院教学部门处级干部职位、职数设置表
3.四川理工学院管理部门科级干部职位、职数设置表
4.四川理工学院教学部门科级干部职位、职数设置表
5.四川理工学院处、科级干部竞聘上岗报名申请表
6.四川理工学院处、科级干部竞聘上岗操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中共四川理工学院委员会
2005年11月23日
 
主题词:干部   竞聘   实施意见
中共四川理工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05年11月23日印
(共印90份)

附件1

四川理工学院管理部门处级干部职位、职数设置表

管理部门名称

职位设置

 

干部职数

管理部门名称

职位设置

 

干部职数

党委办公室

主任

1

教务处

(高教研究室)

处长(所长)

1

副主任

1

副处长

3

党委组织部

部长

1

科技处、产业处

处长

1

副部长

1

副处长

1

党委宣传部

部长

1

研究生处

处长

1

副部长

1

副处长

1

党委统战部

部长

1

学报编辑部

主任

1

纪委、监审处

纪委副书记、处长

1

副主任

1

副处长

1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处长

1

党委学工部、       学生处

处(部)长

1

国有资产管理处

处长

1

副处(部)长

1

副处长

1

副处(部)长

1

离退休管理处

处长

1

党委武装部、       保卫处

处(部)长

1

副处长

1

副处(部)长

1

图书馆

馆长

1

副处(部)长

1

副馆长

2

团委

书记

1

档案馆

馆长

1

副书记

1

成人教育学院

院长

1

工会

常务副主席

1

副院长

1

副主席

1

基建处

处长

1

学院办公室

主任

1

副处长

1

副主任

1

后勤管理处

处长

1

人事处

处长

1

副处长

1

副处长

1

网管中心

主任

1

计财处

处长

1

机关第一党总支

 

 

副处长

1

机关第二党总支

 

 

招生工作办公室

主任

1

机关第三党总支

 

 

副主任

1

机关第四党总支

 

 

 

 

27

 

 

26

合计:53

 

 

 

 

 

 

附件2

四川理工学院教学部系处级干部职位、职数设置表

教学部门名 

职位设置

现有学生

 

处级干

部职数

教学部门名称

职位设置

现有学生人数 

处级干部职数

数学系

党总支书记

649

1

管理系

党总支书记

3960

1

系主任

1

党总支副书记

1

系副主任

1

系主任

1

物理系

直属党支部书记

246

1

系副主任

2

系主任

1

政法系

党总支书记

1820

1

系副主任

1

党总支副书记

1

化学系

党总支书记

930

1

系主任

1

系主任

1

系副主任

1

系副主任

1

外文系

党总支书记

1299

1

计算机科学系

党总支书记

2400

1

党总支副书记

1

党总支副书记

1

系主任

1

系主任

1

系副主任

1

系副主任

2

中文系

党总支书记

716

1

电子与信息工程系

党总支书记

2953

1

党总支副书记

0

党总支副书记

1

系主任

1

系主任

1

系副主任

1

系副主任

2

教育系

直属党支部书记

301

1

机电工程系

党总支书记

2528

1

系主任

1

党总支副书记

1

系副主任

1

系主任

1

音乐系

党总支书记

622

1

系副主任

2

党总支副书记

0

材料与化学工程系

党总支书记

2179

1

系主任

1

党总支副书记

1

系副主任

1

系主任

1

美术系

党总支书记

1123

1

系副主任

2

党总支副书记

1

生物工程系

党总支书记

1760

1

系主任

1

党总支副书记

1

系副主任

1

系主任

1

体育系

直属党支部书记

257

1

系副主任

1

系主任

1

建筑工程系

党总支书记

938

1

系副主任

1

党总支副书记

0

 

 

 

 

系主任

1

 

 

 

 

系副主任

1

 

 

 

 

合计

 

 

36

合计

 

 

29

共计65

 

 

 

 

 

 

 

 

附件3

四川理工学院管理部门科级干部职位、职数设置表

管理部门科级机构设置

拟设科级

干部职数

管理部门科级机构设置

拟设科级

干部职数

党委办公室

 

 

教务处

(高教研究室)

办公室

1

党委组织部

正科级组织员

1

教务科

1

党委宣传部

院报编辑部

1

教材科

1

党委统战部

 

 

实验教学管理科

1

纪委、监审处

纪委办公室

1

教学质量管理科

1

监察审计科

1

电教科

1

党委学工部、 学生处

办公室

1

科技处、产业处

计划管理科

1

就业指导中心

1

研究生处

培养科

1

勤工助学管理科

1

学报编辑部

 

 

学生教育管理科

1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党委武装部、 保卫处

办公室

1

国有资产管理处

办公室

1

政保科

1

离退休管理处

办公室

1

治安科

1

图书馆

办公室

1

 

办公室

1

读者服务部

1

 

办公室

1

文献建设部

1

学院办公室

秘书科

1

现代技术及信息咨询部

1

综合科

1

人事处

人事调配科

1

档案馆

办公室

1

师资科

1

成人教育学院

办公室

1

工资福利科

1

学生科

1

计财处

计划管理科

1

招生科

1

基建会计科

1

基建处

计划管理科

1

会计核算科

1

工程管理科

1

招生工作办公室

综合科

1

后勤管理处

办公室

1

 

 

22

 

 

21

总计:拟设43个科级职位

 

附件4

四川理工学院教学部门科级干部职位、职数设置表

教学部门

拟设科级机构

干部

职数

教学

部门

拟设科级机构

干部

职数

数学系

行政工作办公室(教学工作办公室)

1

管理系

行政工作办公室

1

学生工作办公室(团总支)

1

教学工作办公室

1

物理系

行政工作办公室(教学工作办公室)

1

学生工作办公室(团总支)

2

学生工作办公室(团总支)

1

政法系

行政工作办公室

1

化学系

行政工作办公室(教学工作办公室)

1

教学工作办公室

1

学生工作办公室(团总支)

1

学生工作办公室(团总支)

1

计算机科学系

行政工作办公室

1

外文系

行政工作办公室

1

教学工作办公室

1

教学工作办公室

1

学生工作办公室(团总支)

2

学生工作办公室(团总支)

1

电子与信息工程系

行政工作办公室

1

中文系

行政工作办公室(教学工作办公室)

1

教学工作办公室

1

学生工作办公室(团总支)

1

学生工作办公室(团总支)

2

教育系

行政工作办公室(教学工作办公室)

1

机电工程系

行政工作办公室

1

学生工作办公室(团总支)

1

教学工作办公室

1

音乐系

行政工作办公室(教学工作办公室)

1

学生工作办公室(团总支)

2

学生工作办公室(团总支)

1

材料与化学工程系

行政工作办公室

1

美术系

行政工作办公室

1

教学工作办公室

1

教学工作办公室

1

学生工作办公室(团总支)

2

学生工作办公室(团总支)

1

生物工程系

行政工作办公室

1

体育系

行政工作办公室(教学工作办公室)

1

教学工作办公室

1

学生工作办公室(团总支)

1

学生工作办公室(团总支)

1

 

 

 

建筑工程系

行政工作办公室(教学工作办公室)

1

 

 

 

学生工作办公室(团总支)

1

 

 

 

 

 

 

 

 

 

 

合计:48

 

 

 

 

说明:教学系原则上设4个科级机构:行政办公室、教学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团总支。具体安排:学生人数1000人以下的教学系,行政办与教学办合署,学工办与团总支合署,各设1名科级干部;学生人数1000-2000的教学系,行政办与教学办单设、学工办与团总支合署,各设1名科级干部;学生人数2000以上的教学系,行政办与教学办单设,各设1名科级干部,学工办与团总支合署,设2名科级干部。

附件6 
处、科级干部竞聘上岗操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处级干部竞聘上岗操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
1.宣传动员(11月24日下午2:30):召开全院处、科级干部大会,进行宣传动员,会后通过校园网发布相关文件和表格,宣传竞聘上岗的意义,公布竞聘的岗位、职数、条件、对象。
2.公开报名(11月25日——11月28日18:00前):符合竞聘资格和条件者,可选择岗位,并提交报名申请表。11月28日18:00前未提交报名申请表的视为弃权。
3.资格审查(11月29日):根据竞聘资格和条件对报名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竞聘对象于11月29日18:00前在校园网公示。
(二)考评阶段
1.对党委部门、纪委部门和人事部门处级干部竞聘者进行考评
(1)演讲答辩11月30日星期三上午:竞聘者先在党委部门、纪委部门和人事部门教职工大会上就自己对竞聘的第一职位的认识、自己的优势条件、履行岗位职责的打算等发表演讲,再由考评组对竞聘者进行现场提问答辩。演讲控制在10分钟以内,答辩控制在5分钟以内。
    (2)民主测评(11月30日星期三上午):演讲答辩后,立即在教职工中对参加演讲答辩者进行民主测评,充分听取群众意见。
(3)组织考察(11月30日星期三下午):在综合竞聘者的演讲、答辩、测评成绩的基础上,联系2005年年度考核测评情况,对竞聘者过去在思想政治素质、原岗位履行职责以及完成目标情况、协调与组织管理能力、群众公认度等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尤其对竞聘者是否适宜担任竞聘岗位进行客观综合考察,形成书面材料。
(4)讨论确定拟任职人选(11月30日星期三下午):召开党委会,根据考评组提供的竞聘者演讲答辩、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的情况,确定拟任职人选。
(5)任前公示(12月1日---12月3日):公示拟任职人选,时间为3天。
(6)讨论确定(12月5日星期一下午):在听取群众意见和谈话的基础上,再一次召开党委会,研究决定上岗人员。
(7)任前谈话(12月6日星期二):由学院党委牵头,纪委参与对上岗人员进行任前谈话。
(8)正式聘任(12月6日星期二):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行文聘任或上报审批。
2.对其他管理部门处级干部竞聘者进行考评
(1)演讲答辩(12月1日---12月2日,星期四、星期五):竞聘者先在竞聘部门教职工大会或相近部门教职工大会上就自己对竞聘的第一职位的认识、自己的优势条件、履行岗位职责的打算等发表演讲,再由考评组对竞聘者进行现场提问答辩。演讲控制在10分钟以内,答辩控制在5分钟以内。
(2)民主测评(12月1日---12月2日,星期四、星期五):演讲答辩后,立即在教职工中对参加演讲答辩者进行民主测评,充分听取群众意见。
(3)组织考察(12月5日星期一):在综合竞聘者的演讲、答辩、测评成绩的基础上,联系2005年年度考核测评情况,对竞聘者过去在思想政治素质、原岗位履行职责以及完成目标情况、协调与组织管理能力、群众公认度等进行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尤其对竞聘者是否适宜担任竞聘岗位进行客观综合考察,形成书面材料。
3.对教学系党政处级干部竞聘者进行考评
(1)演讲答辩(12月3日星期六):竞聘者先在教职工大会上就自己对竞聘的第一职位的认识、自己的优势条件、履行岗位职责的打算等发表演讲,再由考评组对竞聘者进行现场提问答辩。演讲控制在10分钟以内,答辩控制在5分钟以内。
(2)民主测评(12月3日星期六):演讲答辩后,立即在教职工中对参加演讲答辩者进行民主测评,充分听取群众意见。
(3)组织考察(12月5日星期一):在综合竞聘者的演讲、答辩、测评成绩的基础上,联系2005年年度考核测评情况,对竞聘者过去在思想政治素质、原岗位履行职责以及完成目标情况、协调与组织管理能力、群众公认度等进行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尤其对竞聘者是否适宜担任竞聘岗位进行客观综合考察,形成书面材料。
(三)聘任阶段
1.听取汇报(12月6日星期二上午):召开党委会,各考评小组汇报考评情况。
2.讨论确定拟任职人选(12月6日星期二下午):召开党委会,根据考评组提供的竞聘者演讲答辩、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的情况,确定拟任职人选。
3.任前公示(12月7日——12月9日):公示拟任职人选,时间为3天。
4.讨论确定(12月10日星期六):在听取群众意见和谈话的基础上,再一次召开党委会,研究决定上岗人员。
5.任前谈话(12月12日星期一):由学院党委牵头,纪委配合,组织部参与对上岗人员进行任前谈话。
6.正式聘任(12月13日星期二):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行文聘任或上报审批。
二、科级干部竞聘上岗操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参照处级干部竞聘上岗操作程序进行,时间大体安排如下:
(一)12月6日——12月7日18:00前:公开报名。竞聘者交报名申请表。
(二)12月8日:资格审查与网上公示。各系、各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束后,各系、各部门于12月8日上午12:00前将签署意见的报名申请表交一份给党委组织部,党委组织部汇总后进行网上公示。
(三)12月9日:演讲答辩与民主测评。在组织部牵头协调参与下,各系、各部门召开部门教职工大会,组织竞聘者进行演讲答辩与民主测评。
(四)12月10日:组织考察。各系、各部门按要求进行组织考察,并形成书面材料。
(五)12月10日:提出拟任人选建议。在组织部参与下,各系、各部门根据考评情况提出拟任人选。
(六)12月12日上午12:00前:移交材料。各系、各部门将考评材料完整移交党委组织部。
(七)12月12日:党委讨论,确定拟任人选。
(八)12月12日---12月14日:任前公示。
(九)12月15日12月16日:党委讨论确定,任前谈话,正式聘任。
 
[url=http://news.suse.edu.cn/img/2005112417137866.doc]四川理工学院处、科级干部竞聘上岗报名申请表下载[/url]
 
[url=http://news.suse.edu.cn/img/20051124174410224.doc]完整文件下载[/url]
上一篇:下一篇:
最新信息
热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