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9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0 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1〕229号)精神,根据我校专业建设及发展规划,经学院申报、专家论证、学校研究,拟推荐“智能建造”、“彩灯艺术”、“智能无人系统技术”、“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专业申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现将专业申报材料予以公示。(材料详见附件)
任何部门或个人如有异议,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学校纪委监察处(电话:0813-5505625)或教务处(电话:0813-5505833)反映。
四川轻化工大学2021年拟推荐申报新专业材料.rar
教务处
2021年7月14日
附件1:四川轻化工大学2021年拟推荐申报新专业材料.rar (2.9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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