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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理后勤管理有限公司经营性用房及车库等公开招租公告
[四川轻化工大学]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8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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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理后勤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性用房及车库等公开招租公告

 

四川川理后勤管理有限公司拟对学校汇南校区、营盘校区、龙井接待站服务经营性用房及车库等进行公开招租,现邀请满足资格要求,能独立完成招租文件中所涉及内容的承租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投标人)进行密封招标,以选定承租单位(或个人)承担房屋的租赁使用。

一、项目概况

(一)招租经营性用房情况表(详见附件1)

(二)招租车库及住房情况表(详见附件2)

(三)招租办法及确定承租人原则

1、招租按年租金进行密封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不得低于附件1、2中起租底价。

2、确定承租人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以投标报价高者确定承租人;

(2)同等条件下按与学校学科发展相关的承租人、原租户优先确定承租人;

(3)当投标报价高者相同,且与学校学科发展无关又不属原租户时,由招标报价相同的高者进行下一轮次报价(下一轮次报价不得低于上轮次报价),直至确定出承租人止。

(四)租赁期限、报价方式及其他

1、招租期限:1-2年(详见附件1、2)。

2、报价方式:按年租金现场密封报价。

3、租赁期间水、电、气、物业等费用由承租人另计自付。

4、投标人必须遵守报价规则,不得相互串通围标串标,否则取消投标资格,其全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标段划分

本次招租中每个租赁房屋、车库即为一个包,投标人可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包,按包投标报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凡报名投标招租活动的对象必须是年满18周岁,具有独立行为能力的个人或工商部门注册资质并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单位或组织,无不良记录。

(二)为保证校园安全,车库仅限对本校教职工及家属进行招租(家属需提供与本校教职工的关系证明,如户口簿),且不得代租、转租。

(三)投标人属本次招租经营性用房所涉原租户,且原所租经营性用房协议已超期,投标人在招投标前须对超期租金按原协议租金价格进行补交,并做出书面承诺,承诺若在本次招标中中标,对2018年1月1日以后的租金按新中标价进行计算补齐差额并签协议,方可准予此次投标报名。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咨询

凡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单位须持单位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投标个人请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18年5月17日至2018年5月23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星期六、星期日除外)到四川理工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四川理工学院汇南校区科学会堂一楼)咨询和报名。

四、报价资料递交及保证金

(一)报价资料递交方式:招租现场递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资料将被拒绝。

(二)报价资料递交地点:四川理工学院科会楼5楼501会议室。

(三)保证金:各投标方递交报价资料,同时现场按每个包人民币贰仟元整收取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须自行用信封密封写上单位或个人名称)。

1、中标的投标人签定合同后保证金无息退还。

2、投标未成交者招投标结束当场退还。

3、中标名额不得转让他人,中标者无故不签订合同即视为自动放弃,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五、本次招标最终解释权为四川川理后勤管理有限公司,房屋及场地租赁使用要求详见附件《房屋(场地)租赁合同》。

六、联系方式

朱老师0813-5505580;左老师0813-5505581。   

 


附件1:招租经营性用房情况表.xls

附件2:招租车库及住房情况表.xls

附件3:房屋(场地)租赁合同(范本).docx

 

 

 

 

四川川理后勤管理有限公司

2018516

 

附件1:附件1:招租经营性用房情况表.xls  (0.03M)[下载]
附件2:附件2:招租车库及住房情况表.xls  (0.03M)[下载]
附件3:附件3:房屋(场地)租赁合同(范本).docx  (0.02M)[下载]

【编辑: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